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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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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0363什么是编号?

恶意诉讼

被告曾经在97年至03年期间分5次以现金的方式借款给原告有27,5万,并由原告出具借据。

原告在03年内分4次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归还了借款25万元并收回了相应借据。

被告还留有原告2,5万的欠条(此款仍未归还)。

时隔5年后原告依据25万元银行转帐凭证,向被告主张归还25万借款,向法院提起恶意诉讼,能够得逞吗?

咨询者:wf002003河北
[咨询时间:2011-12-25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5 21:47
魏国鹏
银行转账凭证不具有借据的法律效力,原告不能据此主张债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25 21:47
陈晓云
你有证据的,他不能得逞。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1-12-25 23:09
闫建秋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制定应对方案。
孙秀伟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3463646621
积分:1079
]
回答时间:2011-12-26 14:26
孙秀伟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不存在,他就不能得逞。关键是证据问题。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2-26 19:00
殷国丰
不能得逞。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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