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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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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0104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往年同期因市场、季节等综合因素,12月、1月、2月是不做业绩考核的,也就是有保底工资。

现在调整后,工作量加大近两倍,下达任务量是往年实际达成量的两到三倍,完不成则薪金联动下调。

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时近年底,这样的薪资调整,有着明显的“请人走路”的含义。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咨询者:fada3005安徽
[咨询时间:2011-12-25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5 10:01
魏国鹏
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单方变更合同,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这种行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12-25 16:56
卢佩伟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权益。
程韦伟律师
[地区:安徽-淮南市
手机:13083077917
积分:448
]
回答时间:2011-12-25 19:55
程韦伟
可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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