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同期因市场、季节等综合因素,12月、1月、2月是不做业绩考核的,也就是有保底工资。
现在调整后,工作量加大近两倍,下达任务量是往年实际达成量的两到三倍,完不成则薪金联动下调。
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时近年底,这样的薪资调整,有着明显的“请人走路”的含义。
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