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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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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918什么是编号?

公用设施被破坏。

我们是凉山州x公司的退休职工,我们的共用过道和共用厕所被单位负责人侵占。

为此,我们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的判决是“涉及企业改制的问题,法院无法调整”。

之后被告又侵占了我们安装自来水管、安装电线等的共用部位。

破坏了我们5户退休职工的所有共用设施,还在我们的共用排水沟上、排水沟水管上修建房屋。

因污水无法及时排出,致使我们的住房长期被水沟里漫出的污水浸泡。

现在我们的房屋已经变为危房。现在我们的房屋已经变为危房无自来水食用,无照明电用,无电视看。

我们是八、九十岁生活大多不能自理的老人,生活受到如此的防碍,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我们已向当地政府投诉了我们遭侵害的事情。我们已向当地政府投诉了我们遭侵害的事情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很快会对这起案子进行审理。法院很快会对这起案子进行审理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律师的指点。

谢谢!

咨询者:fa309380四川
[咨询时间:2011-12-24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24 20:11
陈晓云
1、由于被告的行为导致你们房屋的损害,被告应给予赔偿。 2、由于经济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服务。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24 20:12
魏国鹏
法院会依法维护你们的权利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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