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可以要求依法赔偿保险的费用。
2010年3月我跟我一朋友认识了目前的老板,那时候还没有跟他打工只是合作,我们只在他那里拿货出去卖,他见我们比较勤奋就说拿资金支持我们,说先以借的方式等我们挣到钱了再还给他或者算他一股,要是没挣到就再说,前提条件是在他的工厂提货。
于是我们就在他那里借了2万元钱作为市场运营费用,就开始把我朋友家改装成办公室,我带领手下的人开始跑市场。
但是没到一个月的时间老板就跟我那朋友发生了冲突,于是就宣布终止合作,我朋友家也只装了一半。
然后我这朋友也再没跟他合作了,老板在2010年年底就做我的思想工作要我加入他的公司为他打工,2011年3月我就正式开始为他打工了,但是自从上班后就从来没按时开过工资,也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办理保险,几次催促无果,直到我11月30日离职还压了我3个月的工资。
在我不断催要的情况下,在12月20日才把欠我的工资给我,但是扣掉了我一万元。
理由是2010年我跟我那朋友找他企业借了2万市场运营费用,我必须承担一半。
我很迷惑这个钱是否该我承担,市场开发所积累下来的资源全都交给他了。
种子钱是他借给我,树是我培育大的,果子他收,最后我得掏种子钱。
请问这合理吗?请求律师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