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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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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9114什么是编号?

竞争限制条款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前公司以“我在同行业工作”的理由,不发工资给我;合法吗?再说,我离职时,公司从没和我提过我不能从事同行的任何说法。

现在不给工资我。现在不给工资我我现在能怎么做呢?

补充说明:
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我这种情况能拿到钱吗?人家有钱有势的,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咨询者:fa308570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启来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5801745001
积分:1385
]
回答时间:2011-12-22 14:59
孙启来
不合法。前公司无权在你离职后作此类限制。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2-22 15:04
邹兵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12-22 18:09
杨艳国
不合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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