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名大学学生,在回寝室途中遇到一朋友b与寝室管理员(一孕妇,当初都不知道,以下简称寝管)发生争吵随上前劝阻,之后a的朋友b听从a的劝阻先走了,留下a稳定寝管的情绪,a的朋友走后寝管情绪非常激动,想去追骂a的朋友b,a就一直拦着,寝管见挣脱不了就一直辱骂a但是a都忍着了,寝管激动之时打了a一耳光,a愤怒了,回打了一耳光(之后都没有再动手),然后双方就一直争吵,然后被路人拉开,寝管随后给家人和学校保卫处打电话叫了人过去,此时a的朋友(就是一开始跟寝管争吵的那个,简称b)还有另一个室友c都过来了,等了一会寝管的家人过来了还有几个保卫处的学校后勤人员,大概有十多人,他们过来之后就一直辱骂a他们三人,在a争吵时候,一个学校保卫处的人从后面掐着a的脖子就打,(打斗过程中a被撕烂的衣服都还留着)此时场面已经混乱,寝管的家人,还有a,b,c 三人进行了打斗,就在保卫处其他人把打斗人员拉开的时候,寝管的一个家人(后得知其也是学校后勤人员但是不知道是哪个部门)从寝管室拿了一把菜刀就向b(b就是一开始跟寝管争吵的那个a的朋友)砍去被b躲开|(b的脖子上还有对方的抓痕,后才知道此人是学校一名后勤人员但是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随后都被拉开,都被带到保卫室后,保卫处一人就给寝管和那个先动手打a的人打电话让他们去医院检查,随后就让abc三人写过程,写完过程他们看了一眼就说不对,不符合事实,保卫处人员就一直恐吓三人,其还一口咬定非说都是a先动的手,(因为a感觉理直气壮,所以一直都在与其顶嘴说出他所说的不对之处)随后该校领导赶到,说在学校发生的事就在学校解决,不让报警,在问了b过程之后就去到寝管家人一方询问,不再搭理三人,期间,三人要求学校调取摄像头录像,被保卫处以没有权利调取为由拒绝,随后三人的老师赶到才把三人领走(b,c是一个班的是同一个老师,a跟他两个不是一班的是另一个老师)第二天传来消息说孕妇的胎儿没事,随后学校领导就把a叫到办公室说让a家人来去跟寝管和保卫处那边的动手打架的一人商量赔偿问题(说了很多,言外之意就是让a去对寝管和保卫处的那人赔钱)a考虑了很久觉得对方先动手打人的,不应该这样处理,随拒绝。
随后a去找b,c谈论此事,b,c说他们老师已经替他们压下的差不多了,他们不要再管a的事情,a听后非常生气,但是也只能等,第三天,a的老师打电话说明天让a去找寝管家人和保卫处一方商量赔偿问题,a也只能去,之后对方要求a赔偿他们全部医药费外加精神损失费,但是没有说到底要多少钱。
以上全部发生在学校校园里,有摄像头为证,可是a却调取不到,当不成证据。
还有就是寝管一方跟保卫处都互相认识,都是本地人。
我在此烦请诸位帮我理清几个问题:到底此事a,b,c都应不应该负全责?到底应该怎么样去解决此事?(a,b,c 都为学生,学校领导不让报警)。
双方都应该怎么处理?就算要负责都应该负多少责任?如果真的报警了,那会怎么解决? 谢谢了,真的麻烦你们了,此事真的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