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女性朋友在2006年与她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因她无固定房产,所以女儿的抚养权被判给了前夫,但是实际情况是女儿一直随她生活,前夫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现在想将女儿的户口迁到她这里来,但是派出所要求有法院的抚养权改判书才能迁户口。
现在她已有了固定房产,女儿也愿意随她生活,前夫也同意将女儿户口迁到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