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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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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6153什么是编号?

买卖合同问题

我公司与一设备供货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签订时间是2011年9月28日的,交货期是合同订定30天内,合同签定支付30%预付款,合同签定后20天内支付30%货款,产品发货前支付30%货款,产品正常使用3个月内支付10%余款。

但我公司由于财务方面问题,只支付了前面的30%货款,后面的货款暂时无法支付,我公司未要求交货,并一直在协商,希望在明年初再继续合同,现在供货商要求,今年年底前要交付第二期的30%货款,否则就解除合同,并且不会退还预付款,请问供货商能否这么做?如果我想明年再继续,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305749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1-12-13 21:59
李翠英
你公司已经违约,如果协商不成的,是要支付对方违约金或赔偿对方损失的,但不会是前期预付款项这个数额。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2-13 22:10
魏国鹏
对方无权这样做,你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12-14 06:39
张勇
你要保留好相关借钱证据,及时起诉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2-14 12:01
邹兵
需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情况,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帮助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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