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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1天双方签了份协议书,收条有效?这样离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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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822什么是编号?

离婚前1天双方签了份协议书,收条有效?这样离婚合法吗?

民政局的协议书只写了双方有2女男方抚养,女方有探望的权利,无财产,无债务,完全同意,完全自愿离婚。

离婚前1天双方签了份协议书,双方有2女男方抚养,共有财产1间门面归男方,女方带现金n万离开,女方有探望的权利。

只是写在纸上有女方的签名,没有写在民政局那张协议书上,但女方离婚后打了收条收到n万。

咨询者:fa305382湖南
[咨询时间:2011-12-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2-12 16:08
陈晓云
1、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局登记离婚。
2、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生效,未收现金不能打收条。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12-12 16:08
张龙飞
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达就是有效的。
陈瑜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797388
积分:2979
]
回答时间:2011-12-18 22:24
陈瑜
离婚是有效力的,财产一年内可以反悔,有争议的可以重新分配。我办过这样的案子,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帮你13973797388
陈瑜律师于 2011-12-18 22:2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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