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集体拆迁房的事情,不知是否能够回答。
我老家镇江新区有一座老房子,1979年造的84平方米,正在集体拆迁。
拆迁办的人说,我没有产权证,也没有户口在镇江,所以只能拿到45平方米。
我想如果我回老家,找周围邻居签字,证明我家的老房子是1979年造的。
我想问的是,这样的证明对于拆迁办的人来说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