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围的商铺(不在小区内),将要装修,物业管理要收取两年的物业管理费1300元及物业管理费滞纳金950元,还有装修押金2000元,之前商铺尚未使用一直是毛坯从没有理会,也没有收到过物业管理费的催缴通知书,请问他们这种收取物业管理、滞纳金、装修押金收取合理吗,有权这样收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