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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的耕地能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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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504什么是编号?

荒芜的耕地能否收回

我们那组有个耕田被政府征收了,拍卖给别人了,中拍后一直空在那五六年了,可现今才开始动工,我们组能不能通过政府把那块地给收回来呢,可不可收回来,作为耕地呢,是这样的,当初我们那组的人也买了那样的地,政府规定是在一年以内建好,可现在他们那现在才动工。

咨询者:fa114551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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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30 13:44
苏村野
可以.
刘群章律师
[地区:河南-三门峡市
手机:13700741111
积分:138
]
回答时间:2010-01-30 13:52
刘群章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交你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30 19:15
魏国鹏
土地征收后弃之不用的,村里有权收回,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你们有权通过政府把那块地给收回来,重新作为耕地使用。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
回答时间:2010-01-31 09:01
于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你小组可以要求政府收回由你小组耕种,若不能实现,可以你小组为原告提起诉讼。
北京于森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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