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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礼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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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79什么是编号?

关于礼金的问题

我的礼金已经给了还能要回来么?

咨询者:yangguo山西
[咨询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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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01-27 17:16
李红伟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

3
严青伍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793354
积分:336
]
回答时间:2010-01-27 17:30
严青伍
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7 17:40
魏国鹏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10-01-27 19:54
张德满
看具体情况,1、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回;2、如果结婚了,因给付礼金导致贫穷,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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