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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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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64什么是编号?

租房合同

您好,律师,我是房东,今天租客来和我签订租房合同,由于我快搬家,家里乱七八糟的,于是冲冲忙忙的和他签了合同,但是由于我还没搬,我把日子定在了1月28号,他说只带了定金2000元,1月29日我搬完打电话给他,他就拿房租过来,我在把电底度、水底度和钥匙拿给他,但是由于还没讲完,我电话响了去接电话,他拿了一份合同和我写的租房押金给拿走了,但是我并没有收到半年房租,我想问一下,如果他说他已经把押金和房租给我,我该怎么办?这份合同上还有很多空白处是没有填的,有法律效应吗?

咨询者:fa114326贵州
[咨询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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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7 11:40
魏国鹏
你收到他交的房租和押金是需要你单独再给他出具一份收款收条的,他只有合同不代表他已经向你交了房租和押金,不要担心。合同只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和收款无关。
如果对方在你空白的合同随意填写内容,你不认可的话,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因为是他书写的,对你不产生效力。不要担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严青伍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793354
积分:336
]
回答时间:2010-01-27 16:55
严青伍
如果没有你的收据证明就可以找租房的人要,空白的地方如果不是你写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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