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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强奸还是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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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62什么是编号?

是强奸还是嫖娼?

我的朋友经女网友介绍后,和三个打工女子一起到ktv消费后,四人一起回到他自己的家,然后和其中一女子发生了关系.事后告诉她钱和女网友要.该女子和女网友索要钱时遭到女网友的拒绝并恐吓她"要钱就找人收拾她".该女子于三日后报案称被强奸.我朋友被警方拘捕并被检察机关批捕.请问我朋友是强奸还是嫖娼?

咨询者:fa114134山西
[咨询时间:2010-01-23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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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3 23:20
魏国鹏
强奸是指以暴力的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实施强奸的行为,你的朋友和这个女子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是强奸行为,双方是以金钱交易为目的的,属于嫖娼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0-01-24 05:46
孙喜春
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朋友不构成强奸犯罪,属嫖娼行为。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0-01-24 09:52
田军
不构成强奸犯罪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0-01-24 11:15
赵井燕
若有证据证明女方为自愿行为,则你的朋友不属强奸也不属嫖娼。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0-01-24 14:06
刘江
属嫖娼行为。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0-01-24 15:12
单薇
从要钱的情况看,属于嫖娼。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410
]
回答时间:2010-01-28 10:56
属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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