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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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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612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

我是2011年9月6号,到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可今天2011年12月2号还差三天就满试用期了,却对我说公司要裁员,不是针对我,要解除合同。

这合理吗?

咨询者:fa302192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艳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76320
积分:1671
]
回答时间:2011-12-07 11:52
陈艳
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话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解除合同的行为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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