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的。你不需再利用和你老公分居的事实进行离婚。
你再次起诉离婚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属于上诉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1-22 09:1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