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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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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404什么是编号?

关于廉租房

你好,我想问一下。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一套廉租房,是在没有离婚前有前夫帮忙申请的,我是城镇户口,他是农村户口,房子是在我们离婚后拿到的。

房子的业主是我,实物配租也是我一个人。房子的业主是我,实物配租也是我一个人前夫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房租及押金。

现在前夫想我要房子钥匙,说是律师说的,房子有他的五分之四,他该得的。

请问,这套房子是他该得得人吗?真的有他的五分之四吗?他该拿钥匙吗?我该怎么办?拜请各位告诉我,帮帮我,我到底该怎么办?谢谢。

补充说明:
请问,他没有城镇户口,没有城镇低保,有条件得到廉租房吗?为什么律师说房子有他的五分之四,到底这套房子有他的份吗?请给位尽快答复我,拜托了!谢谢
咨询者:陈翠陕西
[咨询时间:2011-11-27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徐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511582016
积分:2311
]
回答时间:2011-12-01 14:57
徐勇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房子的业主是你,实物配租也是你一个人,且廉租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使用权分割的问题。承租权应该归您。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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