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9月份进入固镇县农村信用联社广源金店,工作至2011年11月8日,期间都有联社管理,金银饰品都有联社接送包,进入金库存放,至到2011年11月8日联社没给任何通知将金店关闭,联社把金质品扣抻后,不管金店人员的任何事情,金店人员到联社去找个说法,领导说金店是联社的,但人员是金店的跟联社没关系,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