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已提交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林业部门不给办理,构成行政不作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要求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责令其履行登记职责。
已提交书面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林业部门不给办理,构成行政不作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要求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责令其履行登记职责。
我家承包100亩山林,是村里的集体林地,但是现在已经全部分配到村民大家手里,每家每户都有林权证了,林权证上写的也是集体林地,只是林木、林地使用权人是个人村民70年的承包期限,因此我家要从村民手上承包流转林地,其中100亩都是其他村民的,谈好价格,签了省林业局制作承包流转合同,省里承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所以合同中是30年,林木也一同全部买下,现在村里村民会议讨论全体同意承包流转,我也写了变更林权证申请,流转给我家的那几户村民也写了,但是县里林业局说不能给我办,问他为什么,办证的就说不给办就不给办,我的材料全部都是齐全的,只是承包这30年,没有林权证我也没法确认林木的所有权,请问该怎么办?麻烦各位律师详细解答,别笼统的说可以办,我相信我们这边很多人都是遇到我这种问题的,因为如果变更了林权证我家拿了就是30年,那其他村民手里的70年的是否就注销了。
谢谢耐心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