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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赔偿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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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243什么是编号?

是否赔偿连带责任?

甲方驾驶机动车追尾乙方机动车,事故认定书甲方全责,甲方投保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车辆修理,但乙方向甲方提出要求赔偿误工费及通勤费(乙方车辆为非营运单位车辆),甲方是否需要承担上述连带责任?谢谢!

咨询者:fa299958天津
[咨询时间:2011-11-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罗东升律师
[地区:上海-普陀区
手机:13671583627
积分:623
]
回答时间:2011-11-23 12:38
罗东升
您好。

如对方有人身损害,你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外承担赔偿责任。

但从你提供的情况来,应该不会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李伟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902113068
积分:2239
]
回答时间:2011-11-23 14:02
李伟
应当承担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1-11-24 02:53
齐志龙
若甲方全责在保险理赔之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需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以及是否发生和有无必要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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