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们将你祖父母留下的存款和祖父的工资存折以及祖父的所有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等)、公房的房本等拿走,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利,是违法的,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一楼属于你和你祖父母的共同财产,各占三分之一,你祖父母的财产份额属于遗产,由包括你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平均继承。
3.三楼的承租人是你父亲,故三楼不是你祖父母的遗产,你的三个姑姑无权继承,只有你是你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姑姑无权占有三楼,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一楼属于你和你祖父母的共同财产,各占三分之一,你祖父母的财产份额属于遗产,由包括你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平均继承。
3.三楼的承租人是你父亲,故三楼不是你祖父母的遗产,你的三个姑姑无权继承,只有你是你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姑姑无权占有三楼,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