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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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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669什么是编号?

继承纠纷

40年前,我出生时奶奶嫌弃我是女孩,把我调包了,抱来别人家的男孩给我母亲作儿子,我母亲一直不知我的去向还得听奶奶的话保守这个秘密,母亲在悲伤中度日,就一直没再要孩子,我是这个家唯一的孩子。

那个儿子大多是奶奶带大的,娇生惯养,也不孝顺,自然我家的房产地产都由他来继承。

后来奶奶、父亲相继没了,我和母亲相认了,可是怎样才能证明我是这个家唯一的继承人,把属于我的还给我呢?

咨询者:d66suixi...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1-2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21 11:12
魏国鹏
你是你父亲和奶奶的直系血亲,你可以要求作亲子鉴定,证明你和你父亲存在血缘关系,那个儿子和你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你就可以依法继承遗产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马骏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5810303996
积分:6747
]
回答时间:2011-11-21 11:55
马骏
提起诉讼,申请进行DNA鉴定。如果没有遗嘱,您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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