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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生和台湾女生结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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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196什么是编号?

内地男生和台湾女生结婚的问题

我女朋友是台湾的,我想问我没有护照,没有工作,我要是和她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在内地办理结婚手续后还需要去台湾办理吗?在内地办理完结婚手续后在台湾是不是被承认的合法夫妻?还是需要在哪也办理,还有我和她如果在内地办理好结婚手续后她回台湾还是那样方便吗?结婚完后我要是去台湾还需要护照,签证吗?

补充说明:
我和她在内地结婚完后,在台湾是被承认的合法夫妻吗?我在不改中国国籍的情况下去台湾不需要护照,那需要怎样一些东西呢?怎样办理呢?
咨询者:fa298883贵州
[咨询时间:2011-11-1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19 14:34
魏国鹏
你们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结婚,结婚后你不需办理护照即可去台湾,法律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11-22 01:24
吴正成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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