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屋拆迁,他们选择货币安置,我用开发商给的同等的钱把房子买了下来(现已把钱给父母),因与开发商有点纠纷至今没签协议,也没办过户手续。
我有两个哥哥,怕以后有纠纷,所以我与父母签了份协议证明钱已经给了,房子是我的了,这种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