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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五个脚趾没了是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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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866什么是编号?

右脚五个脚趾没了是几级伤残

我弟弟今年15岁 在一家电焊铺学徒 意外右脚绞入机器内 五个脚趾严重绞伤面临切除 请问 顾主该怎么赔偿 。

咨询者:fa113403辽宁
[咨询时间: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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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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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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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1-13 13:51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根据本条规定,你弟弟属于童工,雇主存在严重的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你弟弟五个脚趾严重绞伤面临切除,已经构成伤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本条规定,雇主应赔偿上述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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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俊华律师
[地区:安徽-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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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3 15:00
汝俊华
按照人体伤残鉴定标准,你 弟弟应该是七级伤残,雇主应该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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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3 18:04
魏国鹏
1.你弟弟属于雇员,在工作中发生了伤害情况,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你弟弟右脚五个脚趾没了,构成七级伤残,可以获得下列赔偿金(根据辽宁省的标准):
残疾赔偿金:14393元X20年X40%=115144元。
还可以获得下列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给你父母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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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1-15 09:46
李红伟
你好:
建议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因为日后申请赔偿也要以此鉴定结论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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