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们公司 年终奖都是一次性发放的 今年现在都年底了 突然通知说年终奖只发放一半 另一半发进明年的月工资里 也就是今年的奖金要等到明年过完才能发完 这样做不是霸王条款吗 而且我们的工资是属于工资奖金对半开的 差不多奖金就占三分之一的年收入 这样的做法是否可以有法律依据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