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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对方明知没有现货,还说有现货骗取货款,能告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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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8421什么是编号?

买东西对方明知没有现货,还说有现货骗取货款,能告他诈骗吗?

我急需一种产品,通过网上查询到外省有现货,和货主电话商定,货主明确在电话里确认有现货,并让我立即办款(2万),他收到款后可以当天就马上发货,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和他签定了购货合同,(但是由于疏忽合同里没有注明发货时间),合同签定当天我就通过银行电汇清了全部货款,但是货款办过去后他就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过了5天,在我一再催促下他告诉我货以发出,结果又等了15天,货到我这里后才发现我急需的货他根本没有发,电话打过去后,对方告诉我根本就没有现货,还要在等半个月才能发货,由于我的货物是急件,根本等不了那么久的时间,所以我要求退回我的货款,但对方以种种理由不退款,现在我想一诈骗罪起诉他,不知能成立吗?

咨询者:fa298185四川
[咨询时间:2011-11-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11-17 09:40
赵英菊
应赶快报警。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17 11:29
陈平凡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陈平凡律师于 2011-11-17 11:3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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