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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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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82什么是编号?

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1996年与某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我们钱款大部分付清,由于历史特殊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我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咨询有的律师说可能要过诉讼时效,有的说是物的请求权,有的说我还没有取得物权,实际是债权,起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不知到底胜算把握多大?如果我还有一些房款没有交清,开发商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咨询者:acca河北
[咨询时间:2008-1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毕思涛律师
[地区:山东-淄博市
手机:13561628195
积分:409
]
回答时间:2008-11-07 16:26
毕思涛
首先要看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开发商负责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如开发商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则不存在诉讼时效。因为开发商一直未给办理过户手续,其侵权行为一直是持续的。房款没有交清与办理过户手续是两个概念。如你所讲,贷款买卖房屋的情况下,其房产证要等到把所有贷款全部偿还完毕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吗?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的。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08-11-07 16:23
你属于债权,系合同纠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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