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的登记公示主义,房子未过户,还是你的,你可以起诉收回房子。但应按协议赔偿对方违约金。能够胜诉。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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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年前将一处房产卖给了一个60多岁的女教师,但是他们家8年来没有过户,房产证在他们手上,我们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这个房子是70多平的当时买了13万元左右,协议上说如果一方反悔须赔偿本金的百分之十,现在8年过去了,他们家还是没有过户,现在我想将我家的房子收回去,您觉得可能吗? 如果对方不同意,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