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公司实习,在实习期间公司安排我到日本研修,并在研修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声明在研修后三年内,如果辞职需缴纳违约金一万元。
研修结束后,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未涉及到违约金。
想咨询律师一下,此协议书是否有效,如有效,缴纳违约金的金额是按协议书的年限进行折算的么?谢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