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高利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7207什么是编号?

高利贷

我有一朋友在2011年春节向别人借了30万借期一个月但是到现在他已经陆陆续续的还了62万多说是什么违约金现在还要我朋友再还30万的本金负责就到法院起诉他没收他的房子请问他现在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97147江苏
[咨询时间:2011-11-1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1-11-13 15:53
陈道平
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
赵东昌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3569305805
积分:969
]
回答时间:2011-11-13 16:04
赵东昌
不用再还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多付的利息。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1-11-13 22:14
刘建平
太高了,一定是高利贷,法院不会支持银行同期利息四倍以上的部分。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1-11-15 01:23
路光亮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