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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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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762什么是编号?

工地受伤

我爸爸在工地干活,下雨天摔伤,左手骨折,盆骨粉碎,住院才4天,工地老板就不愿出住院费,要出院,让到工地去治疗。

咨询者:fa296773湖北
[咨询时间:2011-11-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11 21:05
刘子若
构成工伤,工地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和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1-11-13 13:40
饶太益
你好,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
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
再次,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属于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饶太益律师于 2011-11-13 13:4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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