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协议离婚后,以陪护小孩为由,前妻又回我家(单位房)居住。
此间是同居,发生过性关系。此间是同居,发生过性关系现因小事不合她心愿,她发现有其他女性追求我,就大肆撒泼,以命相搏,要我让出抚养权,并且要求提供小孩的抚养费。
争执过程中还撕破了我的脸,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
我该怎么办呢?请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