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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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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275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权

房屋是我爷爷的,爷爷共有5名子女。房屋是我爷爷的,爷爷共有5名子女大概有210平米。

爷爷在世的时候是由大伯赡养,在爷爷过世后,爷爷的房屋拆迁,大伯把我父亲及其他两位位姑姑、一位叔叔告上法庭,要剥夺我父亲及两位姑姑、叔叔的继承权。

那么我父亲及两位姑姑、一位叔叔就合伙请了一名律师帮忙打官司,(大姑姑的女儿找的律师)。

该律师说律师费每人7000元,并且要每人支付15000元的好处费,并且保证一定能够打赢,说我父亲至少能够分得40平米的房产。

并且7000员的律师费是打得白条,并没有正规发票。

请问这个律师的说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什么嫌疑与漏洞?

咨询者:fa29628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11-1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罗小平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区
手机:13635401911
积分:64
]
回答时间:2011-11-17 13:44
罗小平
收费多少是律师的事,但是收费不开发票是绝对违反规定的,发经查实要被上罚的,本案当中5名子女都有继承权,只是大儿子可适当多分.重庆银盾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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