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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的土地划分,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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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69什么是编号?

刑满释放人员的土地划分,下户?

刑满释放人员在土地下户前入狱,如今出狱后,他有没有地可以分?在国家相关法律中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解答?

咨询者:fa112832云南
[咨询时间:2010-0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5 10:16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刑满释放人员仍有土地承包资格,但村里分地期已过,只能考虑村里的机动地,若有,在其本人申请的情况下应分给该类人员,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自给自足,维护社会稳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5 10:59
魏国鹏
刑满释放人员也享有公民权,不应该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和其他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包括土地承包权。只要刑满释放的人员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
法律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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