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昆工一教师受让一购房指标,在向对方支付转让费后,由于学校规定不能办理该校职工向校外人员转让更名手续,故本人须使用对方的姓名进行购房并办理银行按揭,等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请问:1、现在该与对方签订什么形式的合同(合同名称)?2、如何保证我方的权利?在支付转让费后,所有购房的费用均由我方承担,但使用的是对方的名字,若对方违约,我该怎么办?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