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威胁恐吓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528什么是编号?

威胁恐吓

本人和女友相处近三年了。本人和女友相处近三年了在第二年时,女友的母亲找了个老伴,对方有一个儿子。

开始他们相处的不错,但后来经常吵闹。开始他们相处的不错,但后来经常吵闹直到最近一段时间越闹越大,甚至大打出手。

说什么原因是我没工作,骗他们钱财。说什么原因是我没工作,骗他们钱财我是做网络兼职的,平均每月都有稳定的收入,只不过每天的工作都在家里完成。

现在他们闹的很厉害,还打了女友的母亲,更是对女友母亲说,要来修理我,弄死我。

我现在很郁闷,两口子吵架为什么找这么个无理的借口。

现在受到还恐吓。现在受到还恐吓我想知道如果通过公安机构来处理此事的话,会怎么解决?对方40好几的人了,听说以前还有案底,如对我造成人身伤害,会刑事拘留多久?如果释放后再来闹我该怎么办?麻烦把详细的流程说明一下,谢谢!

咨询者:fa112751辽宁
[咨询时间:2010-01-0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4 07:13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如果动手造成伤害,报警是没问题的,但构不成轻伤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是行政拘留,只有构成刑事责任,才会刑事拘留,最终追究刑责;2、这一定程度还是“家务事”,因此,司法部门的介入并不能解决所有,且对方的情况,只能从道义上另想策略。
李宪刚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393211062
积分:1015
]
回答时间:2010-01-04 09:24
李宪刚
石家庄家庭法律顾问:回复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会调解。如果有人收到轻伤的伤害,可以判刑,3年以下
江进峰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3917644133
积分:867
]
回答时间:2010-01-04 09:40
江进峰
你好!
按法律程序办。
此复。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4 13:59
魏国鹏
1.对方无端和你打架,甚至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殴打你女友的母亲,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2.对方如果对你有过激行为,给你造成了轻伤的结果,则构成了犯罪,需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对方释放后再来闹,则构成了累犯,需要加重处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