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来,你没有多大法律责任。属于正当防卫。
我在外地打工,老板让我再找个人干活,与我同干活的两个人不愿意,我说他们管不着,我听老板的,后来他们把我的手机给摔在了地上,上手就打我,其中一个坐过四五年的监狱,他们用棍子往我头上死打,自卫之下,我挖了他们一人脸上两道。
现在我在医院里,他们被带到派出所。现在我在医院里,他们被带到派出所老板想给我们算清工资,摆脱责任,也想让我们私了。
我不同意,老板说如果经公的话,我也要在看守所待几天。
我该怎么办?请求你们的帮助。我该怎么办?请求你们的帮助在这里先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