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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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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461什么是编号?

如何要

他没有工作单位,有借钱凭证,怎样才能向他要回我借出去的钱,有难度吗。

咨询者:fa112258甘肃
[咨询时间:2009-12-3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12-31 18:06
周光成
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起诉要钱,别的没有好办法。难度是有的。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09-12-31 18:15
法院起诉保全 具体情况电话联系
秦善平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903038251
积分:148
]
回答时间:2009-12-31 18:15
秦善平
你好!有借条证据是充分的,诉讼是没有问题的,本案的关键在执行,对方是否有财产支付这笔欠款。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31 18:38
魏国鹏
有难度也要办,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尽快到法院起诉,以保证你的债权的实现,也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2年)。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尽力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产,最大限度的执行回你的债权。
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马明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604598000
积分:1889
]
回答时间:2009-12-31 20:49
马明刚
如果没有还款能力,法院只能拘留没有其他的办法,所以说要谨慎选择借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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