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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立刻缉拿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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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4331什么是编号?

为什么不立刻缉拿凶手???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砍完人 不马上抓凶手,反而要等鉴定结果 视情节严重性两三个月后才进行逮捕,这不是放纵凶手吗?

咨询者:fa294312河北
[咨询时间:2011-11-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彦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277036785
积分:573
]
回答时间:2011-11-03 16:15
张彦
故意伤害罪是以轻伤作为犯罪的最低标准的,如果鉴定结果没有达到轻伤,只能作为民事案件处理,不能进入刑事程序。
有事请电询:13419571542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1-11-03 16:24
闫建秋
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详细介绍或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李荣键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082100767
积分:2431
]
回答时间:2011-11-04 16:04
李荣键
等待是为了确定是否构成轻伤,然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刑事案件,这是刑事程序的要求。
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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