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几年家里开的荒地 当时还有别的村的人争,后来种东西围起来了就一直到现在都默认是我家的使用地了,现在是荒着的。
前几天有个外省的人说要租来养猪,说要签30年合同,但我觉得太久了,怕合同期间政府可能会开发到那,以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争议。
就这样我如果要租给他,在写合同的时候要注明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