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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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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310什么是编号?

复杂的拆迁问题

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们家在厦门繁华路段,本来有奶奶,爸爸妈妈,我,叔叔一家三口,还有另外一个叔叔,居住在两层楼的公房内。

一楼我们家是用来开食杂店的,二楼是用来居住的,承租人是奶奶,现在奶奶过世了,户主是爸爸,但是爸爸买了一套房子,100平方的,如果这个情况拆迁,我们能获得怎样的赔偿?会被算作有房户而得不到赔偿吗?

咨询者:fa112360福建
[咨询时间: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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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7 22:31
魏国鹏
法律没有规定你们买了房子的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了,只要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就可以获得补偿。你爸爸是公房的户主,属于承租人,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你们可以根据上述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经过产权调换的房屋,重新与被拆迁人(你们所住房屋的所有权人)订立租赁合同,仍然可以分到房屋。由于你们在原房屋居住的人口较多,拆迁部门会给与照顾的。
魏国鹏律师于 2009-12-27 23: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28 09:28
李红伟
你好:
直接根据拆迁补偿办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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