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处住所(没有房照),自己建的居住四年了位于吉林白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一沟塘(养鸡维持生计),现在开发商要开发占用(别墅区或是环城路),说是把这块地皮都买了,让我找政府,限我三天搬走,否则用钩机推倒,我也没有别的住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