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叔叔在协调书上签字了,当时口头表明是作为担保人签的字,虽然没有明确表明是担保人,但是签字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视为担保人。你朋友只需找到一名证人即可,就可以证明其是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没有约定,属于连带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你朋友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他叔叔承担还款的义务,不要超过了时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你朋友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他叔叔承担还款的义务,不要超过了时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