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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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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2061什么是编号?

关于拖欠工资相关咨询

1、公司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次月底还没有发放上月工资,现在可以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以及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前期已经和公司沟通公司不予办理。

2、在合同工作期内,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后来员工和公司协商离职就可以补缴社保,但是2011年北京市规定农村外地户口不得补缴四险, 社保做是可以补缴医疗和工伤但是养老和失业补缴不了,那么现在可以追缴相关的补偿吗?以及得到经济补偿金?如可以按照什么规定追缴,谢谢!

咨询者:fa291954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0-26 22:59
牛国荣
单位构成拖欠工资同时不予缴纳社保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其赔偿金,赔偿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27 00:03
陈平凡
你好!公司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和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0-27 09:06
赵江涛
您好:
可以索赔。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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