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房子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194什么是编号?

房子问题

我家有一幢三间三层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出钱在我们婚前盖的,房产证是在我们结婚后办的,产权人是我老公,请问这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fa112166浙江
[咨询时间:2009-12-2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彭磊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5695069811
积分:294
]
回答时间:2009-12-24 14:38
彭磊
你公公婆婆关于房子的归属有相关约定吗?如果你公公婆婆明确房子用途系你们结婚所置,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24 14:54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按你所述,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4 15:12
魏国鹏
该房屋的房产证实际上是在你们结婚后取得的,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依法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09-12-24 17:17
如果公婆明确房子是你们的 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贾昆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81321648
积分:630
]
回答时间:2009-12-28 16:11
贾昆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此可见,公公婆婆是在婚前盖得房子,产权登记在您老公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是赠与夫妇双方的,应属您老公的婚前财产,即属其个人财产。
唐舒婓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067830180
积分:276
]
回答时间:2009-12-31 15:45
唐舒婓
你好,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