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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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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155什么是编号?

故意损坏公物罪

我家山林因被人侵占建房,在建房子期间,我家人因气不过,而前去把对方已砌好的墙壁损坏,去过两次,损坏程度不多,在第二次的时候还引发了打架事件,对方叫了四十个人出来围攻我家人几个,还手后,两边都打伤了人。

事发当晚,当地派出所把我家人几个抓了去,而对方一个未抓,至今已被关三个多月,调解也不成。

还一直被关,对方还继续建房。还一直被关,对方还继续建房这个月十号公安局把逮捕通知书给了我家人,到现在快半个月了,还没判。

咨询者:fa112101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23 15:39
魏国鹏
你家的山林被他们侵占在先,你们的行为属于维权行为,但是过激了。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宜定为刑事案件。双方都参与了打架,公安机关只处罚你这一方是显失公平的,你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09-12-23 15:54
岳建民
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律师介入案件、了解案情后才能做出判断。你的家人既已被逮捕,当务之急是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李青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925529320
积分:798
]
回答时间:2009-12-24 11:05
李青
建议赶紧聘请律师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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