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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决下。非常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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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0897什么是编号?

求解决下。非常急!

我爷爷开电动车,一位有糖尿病的妇女闪避的时候把自己的脚踝骨搞裂开了,我爷爷出1万元私了。

但是对方家属不愿意和解,

请问我去打官司有理么。

(车其实并没有撞到人,伤势原因是对方闪避的时候不小心扭了。

导致骨裂)

请问主要责任在哪一方,是单方面还是双方都有责任。

胜率又能有多少!急!!!

咨询者:fa290709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23 10:43
刘子若
交通事故由交通警察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的责任。双方按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没有及时报案而交警部门不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情事实进行判决。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23 20:26
陈平凡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造成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廖锋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774870291
积分:238
]
回答时间:2011-10-25 13:42
廖锋
具体情况详谈。来电。为了正义,我将不遗余力18774870291致力于解决各类法律咨询和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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