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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财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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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0523什么是编号?

婚前和婚后财产处置

1、有种习俗,叫男置住房、女置嫁妆:(即男女双方在无确定婚恋对象前,由男方家庭或个人出资、具名修(购)住房,是固定资产,婚后未作变更。

女孩出资办嫁妆,未计资也未记名,是易耗品,婚姻存续期间已损耗。

离婚时,资产分割如何划分?

2、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死亡,其遗产只给某一方,父母身前应办什么程序。

3、父或母一方死亡,父母共同财产成年已婚子女是否可对死亡者部份提出遗产分配。

咨询者:fa290296贵州
[咨询时间:2011-10-2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0-21 19:48
陈晓云
1、按法律规定,财产归属与取得时间、双方登记状况、出资情况等有关。如是男方婚前置房,并写在男方名下的,房屋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已损耗的物品不作分割。 2、应由父母立遗嘱,指定财产归子女一方所有,配偶不享受。 3、无遗嘱的,父或母一方死亡,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死者的遗产,应由配偶、所有子女、父母继承。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10-26 23:49
吴正成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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